強生嬰兒產品“涉毒” 中國產品無召回
強生兩款嬰兒洗發(fā)精被美國“安全化妝品運動聯(lián)盟”曝出“含致物”。不過,強生(中國)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日前重申,不考慮召回相關產品。
否認雙重標準
近日,美國安全化妝品運動聯(lián)盟宣布,部分強生嬰兒洗發(fā)水中含有致物。美國安全化妝品運動聯(lián)盟發(fā)現(xiàn),強生洗發(fā)水在部分市場修改了有毒物質的配方,并在英國、丹麥等八國銷售;中國、美國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亞等國出售的產品仍含這些物質。有毒物質包括可致的二惡烷,以及能釋放甲醛的季銨鹽-15。
因強生只在部分市場修改配方,在中國等國家和地區(qū)出售的產品仍含有這些物質,強生也被指在全球實行雙重標準。而強生方面表示,其產品的配方根據所在地區(qū)的不同而不同,這與當地消費者不同的偏好,不同國家的法規(guī)要求,以及使用條件等因素相關。
不會召回產品
據北京晨報報道,強生(中國)有限公司公共關系部負責人王勛彪表示,強生產品十分安全,不會召回相關產品。
王勛彪表示,強生已經拿到上海一家國際認證機構的報告,報告顯示季銨鹽-15檢測值遠遠低于國家限量標準,“由于季銨鹽-15的主要作用是防腐,所以是肯定存在的,但是含量不到國家限量值的百分之十”。
另據法制晚報報道,據該報統(tǒng)計,自2009年9月以來,強生公司召回次數高達22次。但耐人尋味的是,這22次召回竟都與中國市場無關。強生回應稱,目前在華銷售的非處方藥品均由上海強生制藥工廠在上海生產,因此這些在國外生產的問題產品 “與中國市場無關”。
檢測標準有差異
有業(yè)內人士指出,強生召回不涉及中國市場的表述,關鍵問題可能并非在產地,而是在于產品質量標準問題,因為有些跨國公司在不同國家可能采用雙重生產質量標準。例如2005年,強生嬰兒油被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(FDA)查出含有對人體有害的石蠟油成分。而強生(中國)隨即聲明稱,該產品的石蠟油含量在我國國家標準規(guī)定的安全范圍之內。我國衛(wèi)生部介入調查的結果也顯示,并未在強生產品內發(fā)現(xiàn)致物。
有消費者則認為,美國行業(yè)協(xié)會非我國國內機構,中國消費者處于信息不對稱環(huán)境下。希望國內權威部門盡快針對涉事產品進行檢測,并對外公布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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