強生再陷“涉毒門” 中國地區(qū)召回難
近日,強生的嬰兒洗發(fā)水陷入“季銨鹽-15”風波。美國一組織發(fā)現,強生洗發(fā)水在部分市場修改了有毒物質的配方,并在英國、丹麥等八國銷售;中國、美國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亞等國出售的產品仍含這些物質。有毒物質包括可致的二惡烷,以及能釋放甲醛的季銨鹽-15。由此,強生在中國和國際市場采用的雙重標準卻成了輿論質疑的熱點。
月初被曝含有季銨鹽-15、二惡烷兩種有毒致物質的強生嬰兒洗發(fā)水仍在京城各大超市銷售。
記者近日在家樂福、沃爾瑪、物美等超市看到,成分標注中含有季銨鹽-15的強生兩款問題嬰兒洗發(fā)精仍然擺在貨架上。
銷售人員告訴記者,事發(fā)后強生大部分產品銷量都出現了明顯下降。而多家超市負責人均表示,從相關產品被曝光含有害物質到現在,超市還未接到強生方面或者任何相關部門發(fā)出的下架通知,超市方面也在關注事件的進展。
對于是否考慮召回“涉毒”產品,強生(中國)有限公司公共關系部負責人王勛彪表示,強生產品十分安全,不會召回。而對于被曝國內國外雙重標準一事,強生方面表示產品配方是根據當地的市場情況和國家相關規(guī)定制定的。
強生公司稱,強生的所有產品,不論是加了季銨鹽-15的,還是沒有該成分的,都符合標準。對于季銨鹽-15,中國與歐盟的檢測標準都是2000PPM,不存在質量差異。強生負責人稱,不同地區(qū)的消費者使用習慣和偏好有不同,會添加不同種類但作用相同的配方,并沒在英國、丹麥等國銷售的強生嬰兒洗發(fā)水上刻意修改配方。
國內無明確標準
針對強生方面提到的國家相關規(guī)定,記者查詢了衛(wèi)生部現行的《化妝品衛(wèi)生規(guī)范》。其中提到,季銨鹽-15是允許添加的56種防腐劑之一,且含量不能超過0.2%,這與歐盟對該物質添加劑量的規(guī)定一致。
不過記者同時發(fā)現,現行的規(guī)范中并沒有專門為幼兒洗護用品設立的標準。針對幼兒洗護用品的規(guī)定,只在微生物指標這一項上與成人有所不同。
而中國香料香精化妝品協會秘書長在日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,目前藥監(jiān)部門已經在做強生產品所涉及物質的風險評估工作,具體該物質是否含毒還有待毒理學證明。而相關部門也在就此事進行相關調研和檢測,但由于調研需要時間,所以目前尚無新的結果公布。
是否召回仍未定
盡管強生一再表態(tài)“無罪”,但近期各地仍有部分消費者對強生的產品提出了質疑,甚至是索賠。比如,在深圳羅湖區(qū),就有消息稱,一位女童因使用了強生的相關產品患上了皮炎,其父親尹先生打算就此向強生索賠30萬元。
但這一未經證實的孤例恐怕還不能打動強生的“召回心”。
據記者了解,其實,自2009年9月以來,強生產品召回次數已高達22次。在這些召回的產品中,幼兒用品占了很大比例。但這些召回都與中國無關。
根據媒體不完全統計,過去6年中,強生的幼兒用品分別在2005年、2009年、2011年三次被曝“含毒”的消息。2005年,強生嬰兒油被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(FDA)查出含有對人體有害的石蠟油成分。而強生(中國)隨即聲明稱,該產品的石蠟油含量在我國國家標準規(guī)定的安全范圍之內。衛(wèi)生部介入調查的結果也顯示,并未在強生產品內發(fā)現致物。2009年,強生幼兒用品再度在美國被檢出含有毒物質。隨后,我國國家藥監(jiān)局介入調查,但調查結果顯示,沒有檢測出有毒物質,相關成分均在安全范圍內。據統計,自2009年9月以來,強生召回的藥物已超過3億瓶。
但強生數十次的召回,均未涉及中國市場。對此,強生(中國)均表示,目前在華銷售的非處方藥品均是由上海強生制藥工廠在上海生產的,因此召回不涉及中國內地。據公開信息顯示,強生在華擁有9家企業(yè),旗下品牌有泰諾、達克寧、嗎丁啉等醫(yī)藥產品。尤其是泰諾等藥品,在國內市場是常用的藥物,但強生曾發(fā)公告稱,召回產品在美國生產,不向中國銷售,因此不會考慮在中國市場召回。業(yè)內專家認為,問題產品召回不涉及中國,這肯定是有問題的。強生召回不涉及中國市場的表述,關鍵問題可能并非在產地,而是在于產品質量標準問題,因為有些跨國公司在不同國家可能采用雙重生產質量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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